7月1日,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山县管理部获悉, 今年6月30日,我县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向19297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支付利息2034.09万元。
据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截至目前,本次结息额已分别计入职工账户,结息信息也已通过手机短信分批发送给每位缴存职工,同时缴存人也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天府通办、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查询本次结息情况。